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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台灣創用CC計畫 - 媒體</title>
 <link>https://creativecommons.tw/category/tags/%E5%AA%92%E9%AB%9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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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OPEN的力量：新聞傳播</title>
 <link>https://creativecommons.tw/blog/20120807-1</link>
 <description>&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field-author field-type-text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gt;謝良奇 編譯&lt;/div&gt;&lt;/div&gt;&lt;/div&gt;&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body field-type-text-with-summary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 property=&quot;content:encoded&quot;&gt;&lt;p&gt;Solana Larsen，GLOBAL VOICES / 全世界（更多資訊：&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globalvoicesonline.org&quot;&gt;http://globalvoicesonline.org&lt;/a&gt;）&lt;/p&gt;

&lt;p&gt;&lt;img alt=&quot;&quot; src=&quot;http://creativecommons.tw/sites/creativecommons.tw/files/lingua-plainlogo_0.gif&quot; style=&quot;float:left; height:80px; margin:10px; width:200px&quot; /&gt;&lt;/p&gt;

&lt;p&gt;大型媒體在傳遞有關全球事件的深度資訊上可能有所不足，在地部落客與公民記者通常更為熟悉他們筆下的社群。Global Voices，一個由記者 Rebecca MacKinnon 創立的非營利機構，提供平台給全球 350 位編輯、自願作者、翻譯者，用以傳遞有關於他們社群的新聞。這些公民記者提供各種詳盡且即時的報導，所有內容都以創用 CC BY 授權。&lt;/p&gt;

&lt;p&gt;當去年 12 月突尼西亞的失業抗議引發暴動時，Global Voices 貢獻者在主流媒體作出反應前，就放上了數十篇詳述相關自殺事件的文章、翻譯自阿拉伯語的市民目擊描述以及推特貼文。感謝創用 CC 授權，Global Voices 的報導得以被轉載於紐約時報、路透社、AlterNet 和歐普拉電視網。&lt;/p&gt;

&lt;p&gt;Global Voices 是沒有辦公室的虛擬非營利組織，但是在無數地點都可以感受到它真實的影響力。Global Voices 執行總編 Solana Larsen 說，「創用 CC 提供的自由便於我們每天提供十數種語言的翻譯。只要受非營利組織甚至主流媒體委托撰寫文章，我們都會堅持我們的創用 CC 條款，讓我們可以轉載、翻譯，以及開啟和世界的對話。」&lt;/p&gt;

&lt;p&gt;本文出自 &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thepowerofopen.org/&quot;&gt;The Power of Open&lt;/a&gt; P16&lt;/p&gt;
&lt;/div&gt;&lt;/div&gt;&lt;/div&gt;</description>
 <pubDate>Thu, 06 Dec 2012 08:59:01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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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澳洲公共廣電機構使用創用CC授權釋出新聞檔案</title>
 <link>https://creativecommons.tw/blog/20120406</link>
 <description>&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field-author field-type-text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gt;ChiuHao Chen 編譯&lt;/div&gt;&lt;/div&gt;&lt;/div&gt;&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body field-type-text-with-summary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 property=&quot;content:encoded&quot;&gt;&lt;p&gt;&lt;img alt=&quot;&quot; src=&quot;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5/58/ABC_Mobile_Studio_Caravan.jpg/639px-ABC_Mobile_Studio_Caravan.jpg&quot; /&gt;&lt;/p&gt;

&lt;h6&gt;&lt;strong&gt;圖片出處：&lt;a href=&quot;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ABC_Mobile_Studio_Caravan.jpg&quot; rel=&quot;cc:attributionURL&quot; style=&quot;color: #4374b7; font-size: 12px; line-height: 11px; font-family: &#039;Helvetica Neue&#039;, 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quot;&gt;ABC Mobile Studio Caravan&lt;/a&gt;&amp;nbsp;&amp;nbsp;/&amp;nbsp;&lt;a href=&quot;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3.0&quot; rel=&quot;license&quot; style=&quot;color: #4374b7; font-size: 12px; line-height: 11px; font-family: &#039;Helvetica Neue&#039;, 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quot;&gt;CC BY-SA&lt;/a&gt;&lt;/strong&gt;&lt;/h6&gt;

&lt;p&gt;全球的廣播電視新聞機構之中，又有一位重量級機構加入了創用CC授權的陣容。CC澳洲日前宣布了澳洲公共廣電機構 (ABC, Austral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使用維基共享( Wikimedia Commons) 並在”CC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澳洲” (CC BY-SA)之授權下釋出歷史上重要的新聞片段。&lt;/p&gt;

&lt;p&gt;為了慶祝ABC的80歲生日，隨著慶祝活動網站”改變我們的80天”，在維基共享上也陸續釋出了許多歷史典藏素材。然而，這些活動網站僅僅是ABC開放檔案(Open Archive) 計畫的延伸，開放檔案專案計畫釋出歷史事件與其相關的聲音、影像讓人可以重新使用，更包含了當前事務的新聞檔案。因此，ABC建立了一個社群媒體網站叫做Pool，在這邊可以看到更多的介紹。&lt;/p&gt;

&lt;p&gt;當然，許多傳播機構也利用創用CC授權釋出相關素材，但”開放檔案”計畫的重要之處在於釋出的新聞片段都是經過精心編輯的歷史重要事件，而不是那些主題不明確或是未經過整理編輯過的新聞剪輯。例如，它包含了1969年的阿波羅11號太空船登陸事件，1986年林迪.張伯倫(Lindy Chamberlain)的澳洲失嬰懸案，1983年澳洲開始開放的浮動貨幣政策，更不用說還有發生在1974年，知名科幻小說 - 2001太空漫遊(Space Odessy)作者克拉克 (Arthur Clarke)精準的針對網際網路的樣貌做出預測的訪談片段 (影片中說的未來應該是指2001年之後)。&lt;/p&gt;

&lt;p&gt;另外，在維基共享上釋出素材也鼓勵了在維基百科上的重新使用，例如這篇關於板球世界盃的介紹。選用在維基共享釋出的作法不僅助長資訊傳播，並將新聞媒材之影響力從ABC自有的網站上釋放至無遠弗屆。ABC的創意長Agnela Clark這麼說：”使用此分享方式不但讓大家都能取得ABC的素材，也能吸引新的觀眾發揮創意，探索利用這些影片的無限可能”。&lt;/p&gt;

&lt;p&gt;維基百科說：這是第一個於維基共享上釋出的套裝(packaged)影片。當然，ABC的這套影片也依循了維基百科的CC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BY-SA)開放授權下釋出。我們也期待更多使用創用CC授權的案例，歡迎與我們一起分享！&lt;/p&gt;
原文出處: http://creativecommons.org/weblog/entry/32102&lt;br /&gt;
備註： Agnela Clark言詞出處連結失效&lt;/div&gt;&lt;/div&gt;&lt;/div&gt;</description>
 <pubDate>Fri, 06 Apr 2012 01:20:16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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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共電視＋創用CC ＝？</title>
 <link>https://creativecommons.tw/blog/20090603</link>
 <description>&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field-author field-type-text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gt;周文茵&lt;/div&gt;&lt;/div&gt;&lt;/div&gt;&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body field-type-text-with-summary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 property=&quot;content:encoded&quot;&gt;&lt;div&gt;&lt;img alt=&quot;%E5%85%AC%E8%A6%96%E5%89%B5%E7%94%A8.jpg&quot; class=&quot;image&quot; src=&quot;/sites/creativecommons.tw/files/x2.jpg&quot; /&gt;&lt;/div&gt;

&lt;h4&gt;&lt;strong&gt;&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web.pts.org.tw/~web01/PTS/about_pts-1.htm&quot;&gt;「我們立志成為一個真正以民為尊的電視台。」～公共電視&lt;/a&gt;&lt;/strong&gt;&lt;/h4&gt;

&lt;p&gt;公共電視法&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web.pts.org.tw/~web01/PTS/pts_law.htm&quot;&gt;第一條&lt;/a&gt;：&lt;strong&gt;「……為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以多元之設計，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提高文化及教育水準，促進民主社會發展，增進公共福祉，特制定本法。」&lt;/strong&gt;開宗明義地表達公共電視是一個被期許以服務公共利益為宗旨的電視媒體。因此，節目內容製播需有不同於以廣告、收視率做為營利導向的商業媒體思維，也必須兼顧促進公民社會發展的重責大任。&lt;/p&gt;

&lt;p&gt;呼應這個目標，公視除了在2007年4月底誕生&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www.peopo.org/&quot;&gt;PeoPo公民新聞平台&lt;/a&gt;，讓公眾可以藉由公民記者的身份監督政府，深入各類型議題，讓媒體能貼近在地，發揮正向的影響力。而自2006年7月起亦仿效英國BBC實驗性計畫—「&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www.bbc.co.uk/creativearchive/&quot;&gt;創用典藏授權條款&lt;/a&gt;」（ 屬[[n:351|公眾授權一種，但非創用CC授權]]），開放「&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cc.pts.org.tw&quot;&gt;公視影片素材創意共享&lt;/a&gt;」檔案庫供民眾使用。截至目前為止，檔案庫涵蓋了動植物、宗教、建築、民俗藝術、環保、醫學等主題共753則影片。&lt;/p&gt;

&lt;p&gt;2009年4月中開始，更積極地引進創用CC授權條款授權方式，建置&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cc.pts.org.tw/&quot;&gt;公視創用平台&lt;/a&gt;，希望藉此鼓勵公眾更佳親近媒體，並且激發創意。平台首先推出公視晚間新聞，以及精選公視長期記錄關注的主題，如：「珊瑚產卵」紀錄報導。每則新聞預計保留約30天，會不斷篩選更新，並且皆標示清楚創用CC授權標章，釋放出部分權利與公眾分享，並歡迎下載，目前已累積300則以上的新聞影片量！任何鼓勵或建議，都歡迎大家&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cc.pts.org.tw/contact.aspx&quot;&gt;至此&lt;/a&gt;留言。一同朝邁向公民社會發展的目標，持續前進努力。&lt;/p&gt;

&lt;p&gt;備註：&lt;br /&gt;
「我們立志成為一個真正以民為尊的電視台。」～公共電視 連結失效&lt;/p&gt;
&lt;/div&gt;&lt;/div&gt;&lt;/div&gt;</description>
 <pubDate>Wed, 03 Jun 2009 04:00:00 +0000</pubDate>
 <dc:creator>emyleo</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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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澳洲ABC全國聯播網與Pool合作以創用CC授權釋出第一份作品</title>
 <link>https://creativecommons.tw/blog/20090301</link>
 <description>&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field-author field-type-text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gt;王珮儀 Pei-yi&lt;/div&gt;&lt;/div&gt;&lt;/div&gt;&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body field-type-text-with-summary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 property=&quot;content:encoded&quot;&gt;&lt;p&gt;&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pool.org.au/&quot;&gt;Pool&lt;/a&gt;，是一個與澳洲ABC全國聯播網合作的媒體網站，為了慶祝著名的生物學者達爾文的的兩百歲生日，Pool以創用 CC授權條款-姓名標示-非商業性使用3.0版本( unported) 釋出由澳洲ABC全國聯播網典藏的音效檔 &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pool.org.au/blog/pool_team/gene_pool_launch_and_open_archives_release&quot;&gt;Genetics Professor Steve Jones Talking About Darwin’s Life and Work&lt;/a&gt;，這除了是澳洲ABC全國聯播網第一次將其典藏的作品以創用CC授權釋出之外，同時也是將其典藏品釋出的一個開始，對於Gene Pool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持續關心這個網站喔！&lt;/p&gt;

&lt;p&gt;請參考&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creativecommons.org.au/node/211&quot;&gt;ABC enters the Gene Pool&lt;/a&gt;&lt;/p&gt;

&lt;p&gt;備註：&lt;br /&gt;
Genetics Professor Steve Jones Talking About Darwin’s Life and Work 網址失效&lt;/p&gt;
&lt;/div&gt;&lt;/div&gt;&lt;/div&gt;</description>
 <pubDate>Sun, 01 Mar 2009 04:00:00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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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從賦權（empowerment）的概念淺談文化工作者使用創用CC授權主題</title>
 <link>https://creativecommons.tw/in-depth/382</link>
 <description>&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field-author field-type-text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gt;辜雅蕾&lt;/div&gt;&lt;/div&gt;&lt;/div&gt;&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body field-type-text-with-summary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 property=&quot;content:encoded&quot;&gt;&lt;p&gt;長久以來，大型又資本集中的出版商、唱片公司、電視台等，都是我們文化與資訊內容的最大生產者，同時，也是最大的智慧財產權擁有者。Caves（2003）認為，以智慧財產權為中心的文化商品，是具有耐久性租金的產品，即使經過很久，同樣的內容還是可以創造新的利潤，因此，智慧財產權可以說是這些大型內容供應商的最重要資產。大型內容供應商以集中壟斷式的模式控制文化內容的生產，智慧財產權的管理正是他們經營的重點。&lt;/p&gt;

&lt;p&gt;而傳統上，對於一般創作者而言，又勢必經過出版商、唱片公司等文化中介機構才能讓自己的作品進入市場。文化中介制度的產生與資本主義的發展有著很大的關係，所謂的文化中介泛指中介勞動或將其勞動產製商品化者（林富美，2006）。在這層層的把關之下，創作者往往必須以讓出自己的著作財產權，以換取作品的商品化。&lt;/p&gt;

&lt;p&gt;不過，由於網際網路的發展，一些分散式的資訊、文化產出平台逐漸嶄露頭角，Shapiro（2001【1999】）認為，新興科技賦予個人得以規避許多中介的力量，這些中間人包括了商務、文化、政治等的中間人（intermediate），因此可以自己取得決定權力，或是決定讓自己信任的人作決定，他稱為「去中間化」(disintermediation)。一般來說，去中間化是與無經紀人、零售商和通路商介入下直接進行交易活動有關，不過，這個觀念擴充到形容科技允許個人得以規避編輯、教育者，和其他位居我們和任何我們想要尋找的對象之間守門人地位者的現象，則是頗有其用處可言，也就是說，當去中間化的概念延伸至文化工作者時，表示數位科技得以使其有機會去掉中間商的守門過程。&lt;/p&gt;

&lt;p&gt;因此，部分文化工作者，選擇使用創用CC授權釋出自己的作品，正是延伸自數位科技「去中間化」的一種特質。因此，本文將借用「賦權」（empowerment）的概念，以及借用Frits Wils（2001）的三個層次來淺談創用CC授權作為一種行銷的工具，如何為文化工作者達到賦權的效果。&lt;/p&gt;

&lt;p&gt;“empower”這個詞彙本身具有授權、准予的意思，“empowerment”則在1960年代，被開始使用在像是政治的議題、一些社會運動的中心概念上、性別和女性主義的運動上以及像是Freire的成人教育賦權理論，而後者在巴西推動平民識字教育所發展出來的「賦權」理論，也是後來相關研究的重要根據。1980年以後，這個詞語被用在許多有關政治與社會的轉變，像是弱勢族群或是較沒有權力的個人或群體，企圖增加他們自己的權力來對抗不公平，其中跟學習新的技能以及新的科技出現都有關係。根據Jon Corbett( 2003 )對賦權的定義為：賦權是增加對社會影響力或是政治權力。&lt;/p&gt;

&lt;p&gt;Frits Wils（2001）認為在研究賦權過程的架構中，首先要先瞭解「賦了哪些權？」(Empowerment for what？)，然後再依此找出達到這些目標的指標是哪些。他分析有一些普遍的目標是可以透過賦權達到的，他先分成了四個層次(level)，其中的三個層次分別為社會上的、經濟上的、以及文化上的。在社會的目標上，分別是較均等的機會、近用或使用某些服務；經濟上的目標則是較好的經濟狀態；文化上的更多被接受的認同。&lt;/p&gt;

&lt;p&gt;筆者透過訪談數位以創用CC授權釋出自己作品的音樂工作者發現，以創用CC授權分別在社會上、經濟上、文化上都得到部分的賦權。&lt;/p&gt;

&lt;p&gt;在社會上，音樂工作者因為沒有中間商的控制，所以在表現自己的作品的自主性提高了。過去由於可以出唱片的難度較高，所以唱片公司對於音樂工作者，尤其是歌手，管理是非常嚴密的，舉凡該穿什麼衣服、見到什麼人要講什麼話、唱什麼歌、上什麼通告都不是音樂工作者可以決定的。另外一方面則是過去版權的保護不一定是及於文化工作者本身，以音樂產業來說，版權往往是唱片公司控制音樂工作者去留的手段之一，對於音樂工作者，彈性的機制反而可以擁有權力的是較多的，尤其是在自主性上。同時，彈性的授權機制讓散佈更流通，加速知名度的提高。創作人選擇將自己的作品以創用CC授權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想要透過保留部分權利，鼓勵他人重製、散布、公開口述、公開散布、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原作品，甚至將原作品轉換成另一種格式。有的創作人甚至鼓勵他人改作自己的作品。這是因為數位科技的特性，複製快速，藉此可以達到快速的流通。&lt;/p&gt;

&lt;p&gt;在經濟上，創用CC的授權條款當中，其中一個要素即為非商業性。非商業性就是允許他人僅在非商業性的情況下對創作者的作品進行重製、散佈展出及演出的行為。這也是創用CC授權條款與公共領域最不相同的地方，也就是當創作人使用創用CC授權條款釋出他的作品時，仍可保有商業的利益。雖然創用CC授權條款保留了商業使用的權利，然而，創用CC授權目前對於音樂工作者實質的收入改善能否達到提昇，答案仍是比較保守的。畢竟目前台灣實體CD銷售的狀態比較起來是相對不樂觀的，但是，以創用CC授權釋出自己的作品則是可能因為快速流通作品的效果，來進一步促進可能的商機。事實上，目前已有許多網站是專門提供以創用CC授權釋出的音樂作品發表的通路，像是最知名的Magnatune，而台灣目前除了音樂網站streetvoice以外，還沒有相關的網站提供讓音樂工作者上傳音樂並提供相類似的功能，來進一步促進音樂工作者的可能商機。而缺乏一個有如Magnatune功能齊全，而且發展良好的專屬創用CC授權網站的確是目前在台灣使用創用CC授權的創作者面臨較實際的問題。&lt;/p&gt;

&lt;p&gt;在文化上，則是彈性的授權讓改作或是取樣都變得容易，過去由於所有的著作權利都是全部保留，即使改作都受著作權法的約束相當多，特別是在著作權過度保護之後，反而對於創意本身產生限制。舉例來說，取樣(sampling)是嘻哈音樂的中心元素，但是過度保護著作權，讓取樣的規則變得更加動輒得咎，也就減低運用取樣技術的可能。創用CC授權使得音樂工作者在進行創作的時候，更容易取得合法的資源與媒材。如受訪者范姜則是會上CC Mixer網站上搜尋自己可以使用的媒材，混入自己的作品當中。CC Mixer是一個專屬於創用CC釋出作品的音樂網站，主要可以讓世界各地的音樂創作者在這個網站上搜尋或是上傳各種音樂媒材，由於是以創用CC授權釋出，所以作為重混或是取樣都是合法的。換句話說，創用CC授權讓取用媒材更沒有限制、更自由的，相同的，對於文化的多元性則是有幫助的。&lt;/p&gt;

&lt;p&gt;從以上的結果可以得知，使用創用CC授權的文化工作者除了在經濟層次上的效果較不顯著，在社會層次以及文化層次上都可以得到賦權的效果。因此，或許在數位科技的發展之下，文化工作者選擇使用創用CC授權都能產生正面的影響。&lt;/p&gt;

&lt;p&gt;（本文節錄自「初探創用CC授權之應用-一個賦權的觀點」一文，全文包括參考資料與訪談記錄等，在2008年5月3日發表於南華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舉辦的「傳媒的公共性與產業發展學術研討會」發表，並收錄該論文集中。）&lt;/p&gt;
&lt;/div&gt;&lt;/div&gt;&lt;/div&gt;</description>
 <pubDate>Fri, 02 May 2008 04:00:00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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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眾智與眾志的想像：數位典藏、公民新聞與創用CC結合的可能性</title>
 <link>https://creativecommons.tw/in-depth/359</link>
 <description>&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field-author field-type-text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gt;羅世宏 (作者為國立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研究所副教授）&lt;/div&gt;&lt;/div&gt;&lt;/div&gt;&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body field-type-text-with-summary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 property=&quot;content:encoded&quot;&gt;&lt;p&gt;本文簡介本人參與的一項結合數位典藏、公民新聞與創用CC的研究計畫：「公民團體參與建構數位公共資產：建置台灣公民行動網暨影音紀錄資料庫」。本計畫是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第二分項：推動數位典藏人文社會經濟產業發展分項計畫的一項子計畫。&lt;/p&gt;

&lt;p&gt;隨著民主政治的深化與公民意識的提升，公民團體在台灣的發展日益蓬勃，而且逐漸已在台灣的公共社會生活當中扮演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角色。然而，被稱作第三部門的各類公民團體（非政府組織、非營利團體）在改善數位落差和落實數位人權可能扮演的積極的、能動的角色，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並未獲得充分重視。這可能是改善數位落差與落實數位人權的重大工程中的一大盲點，因為早期以政府「由上而下」所主導、執行的相關工作，並未完全架構出完整的政策視野，政策效益也往往未能充分落實在社區和組織的層次，或是效益隨著政策相關計畫執行結束而結束，好不容易達成的成果由於缺乏自發自主的第三部門的積極參與而難以為繼。&lt;/p&gt;

&lt;p&gt;細究其實，第三部門具有相當大的潛力可以扮演政府與社區、民眾之間的橋樑，並且對改善數位落差和落實數位人權做出實際的貢獻。不過，這並非自動的過程，尚需先形成有利於公民團體運作的基礎。組成第三部門的各類公民團體除了「由下而上」介入形成政策的需求之外，若能透過數位公共資產的建置與分享，針對公部門及政策形成發揮影響力，並且在公共議題的參與上形成資源串連的機制，從而累積出更有公共政策參與能力的第三部門，那麼數位落差的改善和數位人權的落實，就越可能在積極能動的第三部門參與下得到展開。&lt;/p&gt;

&lt;p&gt;然而，公民團體（及具有公共性的個人的）的各種公民行動（citizen action/engagement）長期以來並未受到主流媒體足夠的重視，也缺乏其他替代的數位平台得以流通保存這些紀錄和資料，使得他們費心費力付出並參與的公民行動，未能充分行使與落實平等近用媒體及數位資源的傳播權，也削弱了公民團體對台灣社會可能具有的積極貢獻。前揭各類公民行動之文字論述及影音資料，現在大多處於或因缺乏紀錄，或有紀錄但未經妥善典藏保存，或是缺乏適當平台而無法被流通共享的狀態，殊為可惜。包括眾多公民團體及自主個人在內所展現的各種公民行動（例如公民團體舉行的公開記者會，座談會，工作坊，學員講習及直接行動等社會運動），值得加以用公民新聞的方式紀錄，除了透過獲得公民團體首肯後對其公開展現的公民行動主動加以攝錄之外，也計畫蒐集公民團體及個人自行攝錄願意公開釋出作為數位公共資產內容的部分，以落實公民團體及個人的數位人權，特別是平等近用媒體的傳播權。&lt;/p&gt;

&lt;p&gt;簡單的說，整個計畫是有關台灣公民行動的「活典藏」（living archives），典藏資料包括文字、照片、影像及有聲紀錄，同時具有前瞻的現實意義（prospective）與回顧的歷史意義（retrospective），可以典藏過去，更可以典藏紀錄現在和未來的動態資料。整個資料庫的核心理念是希望建置一個線上的數位公共資產，目的在落實公民團體的近用媒體的傳播權，提供一個公民行動網的入口網站及影音紀錄資料庫，這個平台將使一般公民團體和個人得以參與典藏內容的生產與更新，而使整個網站變成一個參與式媒體/典藏/檔案/資料庫（participatory media/archives），其理論意義與實際貢獻在於豐富並擴展了「數位典藏」的定義，無論就被典藏的「資料」，或是有權有能參與典藏工作的「人的主體」而言，既寓培力（empowerment）、主動（active）、民主（democratic）、動態（dynamic）之意，也有現實感，更有縮短數位落差，分享數位公共資產的積極意義。&lt;br /&gt;
一如其名，本研究計畫希望結合公共廣電集團新媒體部共同發展一個結合公民行動影音記錄典藏與公民新聞發展的平台（PeoPo），讓這些文字及影音紀錄成為數位公共資產的一部份，使得公民團體、社區組織及自覺有行動力參與公共生活的個別公民之間，得以自由發表並近用這些數位公共資產，進而相互學習與瞭解，並且發揮提升社會正義、公共利益與關懷弱勢的作用。此計畫的第一部份是文字資料。希望促使公民團體、社區組織投入自主典藏。&lt;br /&gt;
主要典藏資料是公民團體的運動訴求、文宣資料、論述、意見交流，並且善用Web 2.0 的概念，強調「使用者產製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希望能夠植入利用search、rss、tag、rating、voting及comments等功能元素，由使用者參與公民行動（及社運）資料的生產與典藏，讓典藏之公民行動（及社運）資料能夠不斷進行動態的更新。&lt;/p&gt;

&lt;p&gt;另一部份則以公開徵選的方式，尋求適合合作伙伴團隊，負責執行建置並維護「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並且以公民新聞與影音記錄的方式呈現。&lt;/p&gt;

&lt;p&gt;此計畫的第一部份與第二部份之間，具有相當密切的關連性與互補性。就整個計畫而言，除了被數位化的資料包括文字、照片及影音紀錄等不同形式的資料而使典藏紀錄更加完整之外，也因為得以共用同一個網站入口、管理平台及使用者登入註冊資料，具備使用者親近性（user-friendly），從而增加整個典藏資料庫的實用價值。&lt;/p&gt;

&lt;p&gt;綜合而言，本計畫志於深化數位典藏之推廣與其內容，瞭解公民社會的數位公共資產需求，結合第三部門的力量，投入於改善數位落差和落實數位人權的永續工程，讓眾志與眾智的想像和努力開花結果。&lt;/p&gt;
&lt;/div&gt;&lt;/div&gt;&lt;/div&gt;</description>
 <pubDate>Fri, 04 May 2007 04:00:00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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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淺談BBC創意典藏授權（Creative Archive Licence）</title>
 <link>https://creativecommons.tw/in-depth/352</link>
 <description>&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field-author field-type-text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gt;林懿萱&lt;/div&gt;&lt;/div&gt;&lt;/div&gt;&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body field-type-text-with-summary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 property=&quot;content:encoded&quot;&gt;&lt;p&gt;英國的BBC (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在 2005 年4月，與英國電影協會(British Film Institute)、第四頻道(Channel 4)、開放大學(Open University)共同發起「創意典藏授權團隊」(Creative Archive Licence Group)，提供他們擁有的動、靜態影像及錄音檔案，供英國民眾依據「創意典藏授權條款」(Creative Archive Licence)自由下載利用，之後教師電視頻道(Teachers&#039; TV)及博物館、圖書館與檔案館委員會(The Museums, Libraries and Archives Council)也陸續加入「創意典藏授權團隊」，釋出內容供英國民眾使用及作為再創作的素材。&lt;/p&gt;

&lt;p&gt;「創意典藏授權」主要由五個要素組成：&lt;/p&gt;

&lt;ol&gt;
	&lt;li&gt;非商業性(Non-commercial)，指使用者可以為個人非商業性目的或教育目的使用依「創意典藏授權」授權的作品，但不得作販賣、營利目的、政治或宣傳目的的使用。&lt;/li&gt;
	&lt;li&gt;相同方式分享(Share-Alike)，指使用者必須依照創意典藏授權條款規定，來散布依「創意典藏授權」釋出的內容（包括『原著作』及以原著作為素材所創作出的『衍生著作』）。&lt;/li&gt;
	&lt;li&gt;姓名標示(Crediting/Attribution)，使用者必須表彰原作者及（或）授權人；在散布衍生著作的情況，使用者必須表彰該衍生著作中所利用到的所有素材的創作者或貢獻者。&lt;/li&gt;
	&lt;li&gt;禁止背書及禁止詆毀目的使用(No Endorsement and No derogatory use)，使用者不得將依「創意典藏授權」釋出的作品拿來作競賽、政治或慈善宣傳之用，也不得使用於詆毀他人、非法的目的，或暗示原著作或衍生著作的授權人有支持、認可或與使用者有關連之意思。&lt;/li&gt;
	&lt;li&gt;限英國使用(UK)，依「創意典藏授權」釋出的內容，僅供英國境內的使用者在網際網路上作利用。&lt;/li&gt;
&lt;/ol&gt;

&lt;p&gt;前年（2005年）9月BBC釋出第一批依「創用典藏授權條款」授權的短片，其後一年間BBC陸續共開放了近500則的短片。在台灣，也有類似於BBC「創意典藏授權」的作法。公共電視自2006年7月起，開放「公視影片素材創意共享」檔案庫供台灣民眾使用，且使用者只能將該檔案庫內的素材作合法、非營利目的的使用，需標明所引用素材的出處，同時還需將利用該檔案庫所完成的衍生著作，依相同的開放式授權無償提供給不特定人利用。目前「公視影片素材創意共享」檔案庫涵蓋了動植物、宗教、建築、民俗藝術、環保、醫學等主題共273則影片。&lt;/p&gt;

&lt;p&gt;公視對影片素材資料庫規範與BBC的創意典藏授權團隊的作法儘管非常相似，但仍有一些不同。例如，BBC的「創意典藏授權條款」以兩種面貌呈現：一為摘要的規則說明（ 包含五種授權要素及這些要素的白話說明 ），另一為完整的授權條款內容；而「公視影片素材創意共享」 檔案庫則是在簡要的使用規則及標記外，沒有另設一套授權條款。 再者，BBC的「創意典藏授權」要求使用者不得將典藏內容拿來作競賽、政治或慈善宣傳之用，也不得使用於詆毀他人、非法的目的，或為使用者本身創作的衍生著作背書；而「公視影片素材創意共享」 檔案庫的使用規則，則僅強調使用者不得將該檔案庫素材使用於非法的用途。&lt;/p&gt;

&lt;p&gt;「公視影片素材創意共享」檔案庫的使用規則，或 BBC 的「創意典藏授權」，皆近似於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方式，但即便如此，仍有不同，因此並不得將其與「創用 CC」授權條款劃上等號。原因主要在於「創用 CC」授權對授權對象並無限制，換句話說，「創用CC」授權是對不特定的大眾為授權，而公視或BBC開放的檔案庫則有授權地域的限制。又如「創意典藏授權」 規定授權人向被授權人（使用者 ）保證，其是授權作品的原作者或取得合法授權的所有權利，而創用 CC 授權則明白規定，除非由契約當事人相互以書面約定， 否則授權人是以現狀之基礎提供本著作，不聲明或提供關於授權作品的任何保證，無論明示或默示。再如「創意典藏授權」規定，使用者在散布依「創意典藏授權」釋出的作品時，必須附上依「創意典藏授權」的標誌以確認該作品源自「創意典藏授權」，且代表使用者願受到「創意典藏授權」的規範；而創用CC授權則無類似的強制需附上「創用CC授權」標識的規定，但是授權人或使用者任一方，均不得在未事先取得CC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使用「 Creative Commons 」商標於非創用CC授權之作品。&lt;/p&gt;

&lt;p&gt;自2005年9月BBC開放第一批以「創意典藏授權」釋出的內容以來，引發了不少討論。英國一倡導開放、參與式文化的非營利組織-英國自由文化(Free Culture UK)就針對創意典藏授權條款的非商業性目的、開放使用的地域限制，及與「創用CC」授權條款不相容等問題提出質疑。 BBC&lt;br /&gt;
「創意典藏授權」的計畫經理保羅˙葛拉德 ( Paul Gerhardt)則回應，基於BBC的政策考量，且考量到支持「創意典藏授權」的組織的權益，因此短期內「創意典藏授權」的規範將不會改變。&lt;/p&gt;

&lt;p&gt;自去年（2006年）9月起，BBC宣布「創意典藏授權」試驗階段暫告結束，接下來 BBC 的創意典藏計畫將送董事會(Governors)進行公眾價值檢驗(public value test)。根據英國政府針對BBC的憲章審查(BBC&#039;s Charter Review)所公布的白皮書(White Paper)，BBC現有服務的每項重大改變或提出的每項新服務都需提交董事會進行公共價值檢驗，提案通過此項檢驗才能執行。在送交公共價值檢驗的期間，BBC將暫停提供「創意典藏授權」的服務，但除BBC之外，其他參與該計畫的伙伴將繼續依創意典藏授權方式釋出內容供英國大眾利用。&lt;/p&gt;

&lt;p&gt;參考資料及延伸閱讀：&lt;/p&gt;

&lt;ol&gt;
	&lt;li&gt;&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creativearchive.bbc.co.uk/&quot;&gt;http://creativearchive.bbc.co.uk/&lt;/a&gt;(連結失效)。&lt;/li&gt;
	&lt;li&gt;&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www.bbcgovernors.co.uk/haveyoursay/servicelicences.html&quot;&gt;http://www.bbcgovernors.co.uk/haveyoursay/servicelicences.html&lt;/a&gt;。&lt;/li&gt;
	&lt;li&gt;&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www.pts.org.tw/php2/program/creative/creatComsindex.php&quot;&gt;http://www.pts.org.tw/php2/program/creative/creatComsindex.php&lt;/a&gt;。&lt;/li&gt;
&lt;/ol&gt;
&lt;/div&gt;&lt;/div&gt;&lt;/div&gt;</description>
 <pubDate>Fri, 05 Jan 2007 04:00:00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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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開放內容 — 一場數位資訊的草根運動 （上）</title>
 <link>https://creativecommons.tw/in-depth/344</link>
 <description>&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field-author field-type-text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gt;李治安&lt;/div&gt;&lt;/div&gt;&lt;/div&gt;&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name-body field-type-text-with-summary field-label-hidden&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s&quot;&gt;&lt;div class=&quot;field-item even&quot; property=&quot;content:encoded&quot;&gt;&lt;p&gt;長久以來，出版社、製片商、唱片公司、電視台及其他大型的媒體公司為社會提供了大部分的資訊內容，當然也掌控了其中大部分的智慧財產權；然而，傳統集中化的資訊生產模式在數位時代中已經無法唯我獨尊，在網路世界許多分散式的資訊產出平台中，一場資訊媒體的草根運動正逐漸萌芽、茁壯。&lt;/p&gt;

&lt;p&gt;開放原始碼暨自由軟體運動為這場草根運動帶來了重要的啟發，從資訊生產的角度而言，過去資訊的生產大部份是發生在少數創作者及媒體集團間的封閉過程，但是由於數位科技降低了資訊生產及傳遞的成本，現在一般人也可透過網路，在不同階段參與資訊的產出過程；從資訊使用的角度而言，過去由於受限於著作權法、科技保護措施及「版權所有、翻印必究」的制式著作權宣示方式，使用者得以自由重製、改作及從事其他衍生使用的內容其實相當有限，但是在現今的資訊社會中，有愈來愈多的內容以公眾授權的方式，開放給一般大眾無償使用。本文以下即以資訊生產及資訊使用這兩個構面為基礎，探討新興的開放內容(open content)生產方式。&lt;/p&gt;

&lt;h4&gt;壹、 資訊生產過程的開放&lt;/h4&gt;

&lt;p&gt;首先，就創作過程而言，過去知識創作是一個封閉的過程 ，在創作完成並發表以前，所有的思辨及心智活動都只發生在特定作者之間，但是一些新興的社會軟體（註一）結合網際網路以後，知識創作不再是絕對封閉的過程，散佈在世界各地的網路公民可以跨越時間與空間，共同協力撰寫一篇文章或一起發現並更正文章裡的錯誤，維基百科的成功證明了開放創作過程所帶來的集思廣益力量，經由志願者不斷的協力撰寫及修改，這部大型的線上百科全書至今已經有超過四百三十萬篇以不同語言撰寫的文章，其中包括了超過一百一十八萬篇英文文章。&lt;/p&gt;

&lt;p&gt;其次，就資訊的生產而言，過去社會大眾所能接觸到的資訊大部分是出自於媒體工作者之手 ， 但是隨著資訊生產成本的降低，個人也可以將自行生產的資訊作品藉由網際網路與社會大眾分享，媒體公司的定位不再絕對是資訊的生產者，也有可能扮演資訊聚集者(aggregator)的角色。舉例而言，南韓新聞網站「我的新聞」 (&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www.ohmynews.com/&quot;&gt;OhmyNews&lt;/a&gt;) 強調「每個人都可以成為記者」，該網站上除了少部份的報導是由全職的專業新聞人員撰寫以外，其他大部分的報導是由讀者所撰寫， OhmyNews 近年來不僅獲利漸增，而且逐漸開始在韓國的新聞界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又例如知名的科技新知網站&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slashdot.org&quot;&gt;Slashdot&lt;/a&gt;及文摘網站 &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www.everything2.com&quot;&gt;Everything2 (E2)&lt;/a&gt;上所有的短文評論也都是由讀者而非專業記者所撰寫。&lt;/p&gt;

&lt;p&gt;再者，就資訊分類而言，在網路世界中，如果沒有良好的資訊分類及搜尋方式，使用者很可能被淹沒在龐大的資訊洪流中，所幸現今一般的網路公民也可以自發性的將網路上的資訊訂定標籤分類(tagging)，以便其他使用者搜尋，這種分類方式稱為群眾分類(folksonomy)或社會分類(social classification)。舉例而言，書籤網站del.icio.us提供免費空間，供使用者儲存其設為書籤的網址，使用者還可以尋找和自己有相同網頁瀏覽偏好的人還設定了哪些書籤網址，經由使用者的共同協力，del.icio.us上所包含的所有網址都含有關鍵字標籤命名，del.icio.us以其作為分類依據，協助使用者輕易的搜尋到想找的網址；而知名的照片分享網站&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www.flickr.com&quot;&gt;Flickr&lt;/a&gt;就從del.icio.us獲得靈感，開放使用者參與所有照片的標籤關鍵字命名，經由這些關鍵字，使用者也更容易搜尋到他們想找的照片。&lt;/p&gt;

&lt;p&gt;最後，就資訊的選取而言，過去哪些作品可以公開發表，多由專業的編輯或媒體人決定，但是在開放內容的時代，任何人都可以參與資訊選取與發表的決策過程。舉例而言，知名的科技文化網站&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www.kuro5hin.org/&quot;&gt;Kuro5hin (K5)&lt;/a&gt;為了與前述Slashdot網站區隔，除了由社群成員撰寫網站文章以外，K5並將文章刊登的決定權開放給所有的社群成員，社群成員可以投票決定文章是否刊登在網站上。&lt;/p&gt;

&lt;h4&gt;貳、資訊使用方式的開放&lt;/h4&gt;

&lt;p&gt;資訊使用方式的開放，是指創作者不再堅持全面保有著作權所賦予的權利，而以公眾授權的方式，將創作內容開放給社會大眾無償重製、修改、編輯或做其他衍生使用。資訊使用方式的開放與上述資訊生產過程的開放具有密切關係，例如，創作者須先將自己的作品內容開放給大眾修改、參與，才有可能促成廣泛參與的協力創作過程。&lt;/p&gt;

&lt;p&gt;資訊使用方式的開放對於資訊社會中知識的擴散與傳遞有重要的影響，舉例而言， 麻省理工學院自2003年9月開始，逐步將研究所及大學部的課程內容及教材&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ocw.mit.edu/&quot;&gt;在網路上公開&lt;/a&gt;，以創用CC 2.5授權條款，授權社會大眾基於非商業目的，無償的使用或改作，但前提是改作後的作品也必須以相同的授權條款與他人分享；又例如頗受歡迎的科技文化網誌&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boingboing.net/&quot;&gt;BoingBoing&lt;/a&gt;，雖然沒有開放讀者參與撰寫或討論，但網站上的文章均以創用CC 1.0授權條款授權大眾使用；此外，前述維基百科採用了 GNU自由文件授權(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GFDL)，授權使用者重製、散布或改作，該授權對於改作後的作品也要求以相同的GFDL做公眾授權。&lt;/p&gt;

&lt;p&gt;註一：社會軟體 (social software)是指協助使用者利用網際網路或其他通訊科技建立通訊社群或協力合作的軟體，社會軟體所強調的是一種由下而上 (bottom-up)的通訊方式，狹義的社會軟體通常指多對多(many-to-many)的協力軟體，如維基百科(&lt;a class=&quot;newpage&quot; href=&quot;http://www.wikipedia.org/&quot;&gt;Wikipedia&lt;/a&gt;)所使用的wiki軟體，廣義的社會軟體則還包括一對多 (one-to-many)的公告軟體如部落格(blog)軟體，及一對一(one-to-one)的聯繫軟體如電子郵件和及時傳訊(instant message)軟體。&lt;/p&gt;

&lt;p&gt;（本期先就開放內容概念作一簡單介紹，下期將繼續探討有關開放內容的社會、經濟及法律意涵。）&lt;/p&gt;
&lt;/div&gt;&lt;/div&gt;&lt;/div&gt;</description>
 <pubDate>Fri, 01 Sep 2006 04:00:00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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